小柴胡颗粒说明书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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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药提醒: |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| ||
药品名称: | 小柴胡颗粒 | ||
含量规格: | 10克×20袋 | ||
商品名/品牌: | 逢春 | ||
通用名称: | 小柴胡颗粒 | ||
汉语拼音: | xiaochaihukeli | ||
剂型: | 颗粒剂 | ||
主要成份: | |||
性状: | |||
功效与作用: | 解表散热,疏肝和胃。用于寒热往来,胸胁苦满,心烦喜吐,口苦咽干。 | ||
用法用量: | 开水冲服,一次1-2袋,一日3次。 | ||
不良反应: | |||
禁忌: | |||
注意事项: |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3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 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8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| ||
药物相互作用: | |||
贮藏: | |||
包装: | |||
有效期: | |||
批准文号: | 国药准字Z51020112 | ||
生产企业: |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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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51020112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逢春 小柴胡颗粒 10克×20袋
- 规格:10克×20袋
- 生产企业: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
- 通用名称:小柴胡颗粒
- 有效期:24 月
- 剂型:颗粒剂(冲剂)
-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51020112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解表散热,疏肝和胃。用于寒热往来,胸胁苦满,心烦喜吐,口苦咽干。
- 用法用量:开水冲服,一次1-2袋,一日3次。
- 不良反应: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3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 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8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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